贷方科目
汇总付款凭证是按什么设置的
汇总付款凭证主要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来进行设置的。
汇总收款凭证是指根据“现金”和“银行存款”科目分别设置的一种托收科目的借方凭证,其在一定期间内托收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托收业务。
在现金科目、银行存款科目贷方分别设置汇总付款凭证定期(比如5日或10日)在此期间内的所有现金支付凭证、银行存款支付证明书,分别设置的科目对应贷手分类,整理记录,每月制作1张。每个月的月末,结算支付票据的合计金额,并以此为基础登记总分类册。登记总账时,根据支付票据的统计数量,填写“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总账账户的贷方。根据付款单内各借方科目的合计数记入相应总分类账户的借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