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应当申请立案?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什么意思?

来源:法律网时间:2023-05-15 16:48:30

什么情况应当申请立案?

具备以下情况的,公安机关应当立案:

1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的;

2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,构成了犯罪;

3、属于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一十二条
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、控告、举报和自首的材料,应当按照管辖范围,迅速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应当立案;

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,不予立案,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。控告人如果不服,可以申请复议。

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什么意思?

该立案而不立案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,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,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,则通知公安机关立案,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。
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,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,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,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,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,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。

法律依据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条

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,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,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,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,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。

标签: 该立案而不立案是什么 什么情况应当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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